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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综合体育下载南宁市2019年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使用情况说明

2024-01-14 11: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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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综合体育下载南宁市2019年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使用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可用资金总额为5850.71万元,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综〔2011〕18号)及《关于贯彻实施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4〕4号)精神,结合市体育局的工作计划,2019年度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5850.71万元,其中:群体体育资金4138万元,占总额70.73%,竞技体育资金1712.71万元,占总额29.27%半岛·综合体育下载。项目主要用于安排2019年苏迪曼杯赛事经费、“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事经费、马山县乔老河片区开发项目资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含为民办实事项目)、全民健身活动经费、南宁市辖区城乡体育设施规划编制经费等73项支出(详见附件)。

  申报理由: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将威宁公司广西体育中心体育馆改造方案经费983.52万元列入体彩公益金计划中安排。剩余16.48万作为威宁公司物资采购等费用。

  申报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提升南宁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带动南宁旅游及文体产业发展,促进南宁国际化大发展增强南宁当地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2)锦旗:50面×50元/面=2500元(A、B类男、女运动队团体4-6名、体育道德风尚奖1-3名、优秀组织奖);

  (1)邀请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等驻邕媒体采访报道:20人次×100元/次=2000元;

  项目总体目标:提高基层训练点的训练水平,保证少年举重运动员人材培养的质量,畅通基层训练网点向上级单位输送运动员的渠道。

  立项依据:加强基层选才力度、能力,做到有能力,有水平细选、增加运动员竞争力,增加成才率从基层抓起、从源头把关。

  预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我市全民健身蓬勃发展,促进我市社会进步,以我市举重运动取得优异成绩为载体,提高南宁市在全国的知名度,以点带面,可以将科学有效的选才方式方法推向基层,推向体育事业阵地第一线,也可以提高社会对体育项目的认识并参与到体育训练事业中来。

  立项依据∶为保证训练质量,为下一届区运会做准备,需要添置射箭(2万元)、游泳(3万元)、武术套路(1万元)、摔跤(4万元)、柔道(2万元)、水球(2万元)、蹼泳(2万元)、乒乓球(3万元)、田径(4万元)、跆拳道(3万元)、拳击(2万元)、足球(2万元)等项目专项训练器材。

  游泳、羽毛球、武术套路、摔跤、柔道、蹼泳、乒乓球、田径、蹦床、跆拳道、拳击、足球等项目是我市的优势项目,2019年是我校全面备战届自治区第14届综合性运动会第四年,需重点扶持,加大训练设施、设备的投入,以确保我市完成区运会各项任务做好准备。

  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贯彻广西竞技体育“短、小、灵、水”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市优势项目的竞技水平。

  可行性:2010年至今,南宁·东盟国际自行车越野公开赛已成功举办八届,通过此项赛事的举办,使我市自行车运动得到了良好的推广和发展,促进了我市自行车运动爱好者与区内外乃至国际自行车选手更广泛和深刻的交流。

  其中:办公费用:20000元,奖金:60000元,奖品:20000元,证书、奖杯和纪念章制作:20000元,工作人员补助:25000元,其他机动开支:5000元

  其中:竞赛及裁判用品:20000元,秩序册、工作证等:8000元,裁判费:50000元,其他机动开支:5000元

  其中:背景板、起终点拱门、横幅、刀旗等:20000元,航拍、摄影、新闻媒体资料宣传、收集:40000元

  其中:医务人员、救护车:12000元,比赛用水:5000元,路餐:15000元,租车:5000元,保险:7000元,场地租金、赛道修缮、布置费:50000元,音响、帐篷等租用:8000元,其他机动开支:5000元

  申报理由: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34号),加快我市体育产业发展,进一步发挥体育产业对扩大内需、提升体育文化竞争力、培育经济新动力的促进作用,加强培训,为下一步更好的发展本市体育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项目内容:举办南宁市裁判员培训班,内容为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双模式。参加人员包括本市、城区、县域、开发区及管委会等体育工作者50人。其中本地交通差旅费用由各派出单位负责,培训目的地的住宿、伙食、场地、讲课、资料、当地交通及其他费用由体管中心负责。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申请经费预算80000元(50人×400元/人×4天=80000元)。

  项目目标:进一步推进我市体育事业开发,培训新的体育裁判人才,让本市体育工作者开阔工作视野,积极吸收先进地区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理念,提升我市体育水平。

  举重项目是我市的优势项目,2019年是我校全面备战届自治区第14届综合性运动会第四年,需重点扶持,加大训练设施、设备的投入,以确保我市完成区运会举重任务做好准备。

  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贯彻广西竞技体育“短、小、灵、水”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市优势项目的竞技水平。

  举重项目是我市的优势项目,2019年是我校全面备战届自治区第14届综合性运动会第四年,需重点扶持,加大训练设施、设备的投入,以确保我市完成区运会举重任务做好准备。

  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贯彻广西竞技体育“短、小、灵、水”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市优势项目的竞技水平。

  项目内容: 1、裁判员差旅费3000元;2、编排秩序册、赛场用文具、指示灯、租音晌等4000元;3、比赛宣传费1000元;4、工作人员补助2000元。5、奖金:6500元、奖杯1000元、锦旗200元、场地布置1000元、办公费:800元、通讯交通费500元。

  项目总体目标:锻炼优秀举重苗子,发现和培养高水平举重后备人才半岛·综合体育下载,丰实中小学生文体活动,加快举重运动发展。

  预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我市全民健身蓬勃发展,促进我市社会进步,以我市举重运动取得优异成绩为载体,提高南宁市在全国的知名度。同时也锻炼了运动员参加大赛的经验,看到了与全国优秀运动员的差距,也是一次学习机会。

  立项依据:深入基层,深度发掘基层举重苗子;加强基层选才力度、能力,做到有能力,有水平细选、精选举重苗子,增加成才率从基层抓起、从源头把关。

  预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我市全民健身蓬勃发展,促进我市社会进步,以我市举重运动取得优异成绩为载体,提高南宁市“举城”在全国的知名度,强化我市群众对举重项目的认识,加强举重项目在基层的推广,以点带面,可以将科学有效的选才方式方法推向基层,推向举重事业阵地第一线,也可以提高社会对举重项目的认识并参与到举重训练事业中来。

  (2)锦旗:50面×50元/面=2500元(A、B类男、女运动队团体4-6名、体育道德风尚奖1-3名、优秀组织奖);

  (1)邀请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等驻邕媒体采访报道:20人次×100元/次=2000元;

  项目总体目标:提高基层训练点的训练水平,保证少年举重运动员人材培养的质量,畅通基层训练网点向上级单位输送运动员的渠道。

  申报理由:为深入贯彻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广西“十三五”规划以及发展竞技体育事业,培养和向上输送优秀体育人才,展示我市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当好全区科学文化发展的排头兵。

  项目依据:进一步贯彻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广西“十三五”规划,着力做好人才选拔输送工作及运动员保障工作。

  项目预算:100000元。1.输送国家队10人往返差旅费:10人×2000元/人×2次=40000元;2.区优秀运动员40人:12个中心×5000元/个=60000元。

  申报理由:08年北京奥运会后,群众健身热情高涨,积极参加各种健身活动。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8月8日为我国“全民健身日”,各地相应举办不同形式的活动;自治区人民政府自2009年起每年举办一届广西体育节,南宁市已连续九年承办广西体育节开幕式。体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引导和激励人民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普及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推动全民健身工作。

  项目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中发[2002]8号《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37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南宁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大力开展我市全民健身活动。

  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体育设施建设、体育赛事活动、推广健身项目、组建全民健身骨干队伍、体育场地普查等几大项活动,合计10万元。

  申报理由:根据自治区体育局工作部署,每年均开展此项活动,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体育设施建设、体育赛事活动、推广健身项目、组建全民健身骨干队伍、体育场地普查等几大项活动。

  项目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中发[2002]8号《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37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南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南宁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

  申报理由: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工作部署,将在2019年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为制定下一周期全民健身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项目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中发[2002]8号《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37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

  申报理由: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关于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要求。

  申报理由:“互联网+全民健身”平台-运动绿城于2018年底上线,后期每年要开展新增体育设施数据等数据核实、更新。此外,平台从2020年1月起交由我局运维,每年要开展后台运维,确保系统稳定。因每年招投标要经费到位方可开展,故先预留2020年1月-7月的运维费用,2020年8月-第二年7月的费用届时列入2020年预算予以保障。

  项目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中发[2002]8号《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37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15〕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强化全民健身科技创新,推动互联网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建设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和产业蓬勃发展。

  申报理由:根据《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草案)>的通知》,自治区体育局定于2019年在百色举办全区运动会群众比赛。

  项目依据:根据《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草案)>的通知》,自治区体育局定于2019年在百色举办全区运动会群众比赛。

  参考我市新一轮总规修编初步方案预测2035年规划区720万总人口预算,根据市规划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的《南宁市财政性投融资城乡规划项目设计费用指导意见》(南规发〔2015〕155号)(见附件3),本项目设计费约为54+(720-100)÷10×4.5=333万元。

  (二)54万: 《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第10—11页,城市单项专业规划计费中,特大城市(100万人口以上),以54万元为基数。

  (三)(720-100)÷10×4.5: 《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第10—11页, 特大城市(100万人口以上),以54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万人增加4.5万元规划设计费。

  (四)系数取值: 《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第11页,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要求的专项规划在该计费单项的基础上乘以1.3—1.5的系数。

  申报理由:根据《自治区体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城乡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体育设施专项规划,要求各市、县科学编制本级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并要求2019年4月完成规划报审。

  项目依据:根据《自治区体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城乡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体育设施专项规划,要求各市、县科学编制本级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并要求2019年4月完成规划报审。

  申报理由:根据自治区体育局工作部署,每年均开展此项活动,组织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全民健身经费督查工作。

  项目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中发[2002]8号《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37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

  项目立项依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体育场地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18〕26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电〔2018〕11 号)。

  支出主要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我国体育场地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部门及体育管理部门制定发展政策、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依据。组织团队对全市各县(市、区)统计调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对统计上来的数据进行分析审核,最终形成相关报告报送国家体育总局。调查范围覆盖全国除军队和铁路系统外拥有或管理体育场地的各行业各类单位,统计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所在地址、组织机构类型、所属行业、场地类型、场地名称、建成年份、资金来源、体育场地面积、体育场地数量、建筑面积和固定座席等。

  1、南宁市2019体育风云榜年度盛典300000元。场地租用、舞台设计效果、南宁电视台知名主持人及舞台演员出场、电视直播(或录播)、奖牌制作、播出视频后期制作等

  3、新闻发布会宣传费用140000元。两次体育局新闻发布会宣传费用20000元。南宁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暨第十四届南宁国际马拉松比赛暨第三十六届南宁解放日长跑活动新闻发布会60000元;端午节东盟国际龙舟赛活动新闻发布会60000元。

  (二十五)第二届南宁市老年人健身养身嘉年华活动,包含:长者展示、太极、健身气功、柔力球、广场舞、门球、健步走等7项50万元

  本单位从2004年至今每年举办此7项比赛,是南宁市长者展示、太极、健身气功、柔力球、广场舞、门球、健步走项目运动最主要的市级竞赛交流平台,每年有来自五县七城区2000多名老年运动爱好者报名参赛,在发动我市老年人参与体育活动联系、交流健身经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项目内容:办公费5000元,场地租金90000元,参赛奖品30000元,场地布置90000元,媒体宣传费用50000元,裁判费用60000元,健康老人专题视频制作50000元,视频录制60000元,公众责任险5000元,安保费用30000元,医疗救护30000元。

  门球项目是南宁市老年体育领域主要推广项目之一,群众基础较好,参与的老年人也多,为了跟上全国步伐推进门球项目在我市不断向前发展,本中心尝试整合我市现有门球界社会资源,打造具有本地文化特色的门球项目交流平台,面向全国邀请优秀门球爱好者来邕比赛,促使该项目运动发展在本市继续做大做强。

  立项依据:太极拳项目是南宁市老年体育领域主要推广项目之一,群众基础较好,参与的老年人也多,为了跟上全国步伐推进太极拳项目在我市不断向前发展,本中心尝试整合我市现有太极拳社会资源,打造具有本地文化特色的太极拳项目交流平台,促使该项目运动发展在本市继续做大做强。

  项目内容:办公费用10000元,培训教材10000元,场地与器材租赁20000元,场地布置10000元。

  (二十八)南宁市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指导中心(体育“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专家团队服务费50万元

  立项依据:根据2007年,《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2016 年 10 月,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及2017年7月我市确定为广西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市,结合《南宁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而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健康广西、健康南宁建设。

  项目内容:邀请专家团队来南宁市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指导中心进行调查,研究。数据采样、调查人员费用(40天):200000元;调查、数据采样器材搬运:30次×600元/次=18000元;调查问卷、测评表等印刷费:6000份×2.5元/份=15000元;教材编写费(拟由10位专家负责文字及图片编辑,全为正高级职称,其中有3名为北京专家):200000元;出版刊号及印刷费用(由出版社收取,参考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培训教材的费用):67000元。

  项目目标:更好推动南宁市体育局2018年“为民办实事”活动,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体医结合复合型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奠定基础,“少年强则国强”,中心就“幼儿功能性不良姿势的评价及有序纠正技术的研究”展开深入调查并撰写《幼儿功能性不良姿势的防治(运动疗法篇)》培训教材,先培养一批针对幼儿的可以开医疗处方和运动处方的复合型人才。从而起到“体育治‘未病’”预防保健的职能,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更好地为我市市民的健康和健身指导服务,更好推进我市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的工作,促进我市对区市两级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二十九)南宁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指导中心(体育“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维修维护费15万元

  立项依据:为贯彻《全民健身计划(2017-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全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要求,结合《南宁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部署和健康广西、健康南宁建设,继续实施健康南宁体育惠民工程。

  项目内容:南宁市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指导中心屋顶、地板、水电等维修。屋顶维修:60000元;地板维修50000元;水电改造:40000元。

  项目目标:更好推动南宁市体育局2019年“为民办实事”活动,为不同人群服务,让我市市民了解自己的体质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体育锻炼,收集我市不同群体的国民体质数据,更好地为我市市民的体育运动锻炼提供健康和健身指导服务,建立我市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促进我市对区市两级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三十)南宁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指导中心(体育“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器材购置20万元

  立项依据:根据2017年6月,自治区印发《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试点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2017年,7月我市确定为广西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市,结合《南宁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健康广西、健康南宁建设。

  项目内容:南宁市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指导中心第一期内部健身器材购置。拟采购极限全身攀爬机、无轨迹爆发力训练器、电动肌肉振动仪DMS、震动训练台,合计200000元。

  项目目标:更好推动南宁市体育局2019年“为民办实事”活动,为不同人群服务,让我市市民了解自己的体质状况后,进行科学合理的体育锻炼。中心通过运动康复专家根据测试者的身体状况做出个人评估给予指导方案,通过这些器材针对性改善测试人员的弱项或加强某项身体素质并给出具体的康复训练方案,以达到预防、治疗和康复疾病的目的,从而起到“体育治‘未病’”预防保健的职能,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也作为我市体医结合复合型人才队伍的建设培训基地提供指导场地,更好地为我市市民的健康和健身指导服务,更好地推进我市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的工作,促进我市对区市两级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立项依据:为贯彻《全民健身计划(2017-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全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要求,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部署和健康广西、健康南宁建设,继续实施健康南宁体育惠民工程。结合《南宁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对我市市民体质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发布年度体质公报。

  项目内容:组建我市体质测试队伍。在我市范围内开展体质测试30场,搜集有效数据样本3000例。撰写并公布我市体质监测公报。监测器材维修、维护及更新:65000元;调查问卷印刷:10000元;30场测试(含器材搬运费、测试人员误餐费、测试人员补贴、医生聘请费等):200000元;宣传费(含宣传手册印刷、广告制作、媒体宣传):20000元;测试人员健身指导器材费:25000元;后期数据总体汇总、分析、报告撰写:180000元。

  项目目标:更好推动南宁市体育局2019年“为民办实事”活动,对我市市民体质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发布年度体质公报,为提高全市各族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增强市民参与体育锻炼意识,针对性进行健身指导,能更科学合理的进行体育锻炼,增强市民身体的体质。

  申报理由: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34号),加快我市体育产业发展,进一步发挥体育产业对扩大内需、提升体育文化竞争力、培育经济新动力的促进作用,加强培训,为下一步更好的发展本市体育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项目内容:举办一期体育产业培训班,内容为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双模式。参加人员包括本市、城区、县域、开发区及管委会等体育工作者50人。其中本地交通差旅费用由各派出单位负责,培训目的地的住宿、伙食、场地、讲课、资料、当地交通及其他费用由体管中心负责。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申请经费预算210000元(50人×525元/人×8天=210000元)。

  项目目标:进一步推进我市体育产业开发,学习和借鉴外省在体育产业发展上的成功经验,让本市体育工作者开阔工作视野,积极吸收先进地区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理念,提升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水平。

  申报理由:培养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帮助广大市民正确掌握健身方法,正确使用健身器材,增强人民体质;对全市群众体育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丰富我市群众体育活动内容;提高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提高社团组织管理和运营能力。

  项目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中发[2002]8号《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37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南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南宁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

  申报理由:培养我市体育场馆运营人员,帮助广大市民正确掌握健身方法,正确使用健身器材,增强人民体质;对全市群众体育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丰富我市群众体育活动内容;提高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提高社团组织管理和运营能力。

  项目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中发[2002]8号《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37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南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南宁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

  一立项依据: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南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推动我市冬泳运动的发展,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项目内容:竞赛办公费10000元(包括办公用品、比赛用水等);宣传费:背景板:10000元;气拱门:5000元;飘空气球:5000元,横额制作25条5000元;主席台搭建费用10000元;租船费用:50艘、160000元;交通费2000元;纪念证书:13000元,外地队伍纪念品:50000元;保险费用:50000元;安保费用:50000元,安全检查费用80000元。

  立项依据:根据《南宁市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工作要求,为创新举措,转变方式,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可行性:随着南宁市群众体育的蓬勃发展,运动人群也开始向多元化发展,南宁市社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是非常普及、简便易行、积极有效的活动方式,它不仅能调动居民加入社区活动的积极性、陶冶人的心灵和性情,而且还能够促进人际交流、激发热爱生活的情感。

  其中:办公费用:3000元,证书奖杯制作:7000元,工作人员补助:5000元,其他机动开支:1000元

  其中:竞赛及裁判用品:8000元,秩序册、工作证等:4000元,裁判费:70000元,其他机动开支:1000元

  其中:医务人员:4000元,比赛用水:3000元,场地租金及布置费:10000元,音响、帐篷等租用:5000元,其他机动开支:1000元

  申报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积极推进我市体育事业蓬勃开展。

  项目预算:办公室:5300元(办公费用1500元;获奖证书1000元;定做奖杯600元;奖牌牌匾500元;道德风尚奖牌匾1300元;车辆通行证200元;工作证件200元)。

  竞赛组:51700元(办公费用1000元;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及内页设计5400元;编印秩序册1000元;编印成绩册300元;裁判长、副裁判长补助3600元;裁判员补助20000元;技术代表4800元;仲裁3600元;编排记录2000元;后期数据审核、复核、整理、上报误餐费:6500元;比赛用球3000元;器材租赁500元)。

  宣传招商组:14300元(宣传海报500元;主背景板5000元;喷绘横幅800元;宣传横幅40条×200元=8000元)。

  场地后勤组:23700元(礼仪1000元;主持人1200元;医务人员2000元;大会用水500元;大会交通1000元;运动员保险5000元;音响租赁3000元;工作人员误餐费:5000元;器材搬运:5000元)。

  立项依据:根据自治区开展广西三大“民间王”争霸赛文件要求,赛事实行自治区、市、县联动,为做好南宁市赛事组织和代表队的选拔工作。

  可行性:连续举办2届的广西三大 “民间王”争霸赛南宁海选赛在南宁市民中具有一定数量的参与人群,举办此项赛事有利于我们发掘民间体育达人,将体育与时尚有益结合。

  其中:办公费用:6000元,证书奖杯制作:15000元,工作人员补助:15000元,其他机动开支:3000元

  其中:竞赛及裁判用品:12000元,秩序册、工作证等:9000元,裁判费:45000元,其他机动开支:6000元

  其中:医务人员、救护车:9000元,比赛用水:5000元,场地租金及布置:30000元,音响、帐篷等租用:9000元,其他机动开支:3000元

  申报理由:自治区体育局每年均举办广西“拔群杯”篮球赛,要求各市举办选拔赛,选拔出优胜队伍参加全区决赛。

  项目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中发[2002]8号《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37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南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南宁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申报理由:培养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帮助广大市民正确掌握健身方法,正确使用健身器材,增强人民体质;对全市群众体育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丰富我市群众体育活动内容;提高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提高社团组织管理和运营能力。

  项目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中发[2002]8号《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37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南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南宁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

  申报理由:深入开展体育下乡、进社区活动,发挥南宁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作用,提高其一线服务比例和时长,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激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同时,通过举办社区全民健身运动会,营造社区全民健身氛围,改善邻里关系。

  项目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中发[2002]8号《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37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南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南宁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水平,激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提高群众身体素质。

  申报理由:培养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帮助广大市民正确掌握健身方法,正确使用健身器材,增强人民体质;对全市群众体育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丰富我市群众体育活动内容;提高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提高社团组织管理和运营能力。

  项目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中发[2002]8号《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37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南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南宁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

  立项依据:根据《南宁市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和培育发展体育类社会组织,加强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半岛·综合体育下载,促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发展。

  可行性:体育类社会组织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从业人员以及有丰富的办赛经验,在全民健身运动活动的推广和开展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和影响力,是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发展的催化剂和助推剂,利用好此类组织的资源有利于扩大南宁市群众体育活动的影响,对提高南宁市民的身体素质,推动群众体育活动,完善城市知名度有重要意义。

  项目内容及预算:南宁市体育总会组织开展南宁市汽车、摩托车场地障碍挑战赛60000元,中国•东盟户外技能挑战赛80000元,南宁皮划艇公开赛40000元,南宁市航模比赛41500元,南宁啦啦操公开赛45000元,南宁市卡丁车场地竞速赛45000元,南宁垂直马拉松赛75000元,南宁市轮滑锦标赛60000元,南宁电子竞技公开赛75000元。

  立项依据:根据《南宁市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和培育发展体育类社会组织,加强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发展。

  可行性:体育类社会组织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从业人员以及有丰富的办赛经验,在全民健身运动活动的推广和开展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和影响力,是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发展的催化剂和助推剂,利用好此类组织的资源有利于扩大南宁市群众体育活动的影响,对提高南宁市民的身体素质,推动群众体育活动,完善城市知名度有重要意义。

  项目内容及预算:南宁市体育总会组织开展南宁棒垒球公开赛15万,,南宁市台球公开赛5万,南宁市保龄球公开赛15万,南宁市马术公开赛18万,中国•东盟户外挑战赛18万,南宁市皮划艇公开赛17万,南宁市三人篮球嘉年华活动10万,南宁啦啦操公开赛11.5万,南宁市跳绳公开赛4.5万,南宁轮滑锦标赛6万。

  立项依据:根据《南宁市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和培育发展体育类社会组织,加强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发展。

  可行性:体育类社会组织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从业人员以及有丰富的办赛经验,在全民健身运动活动的推广和开展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和影响力,是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发展的催化剂和助推剂,利用好此类组织的资源有利于扩大南宁市群众体育活动的影响,对提高南宁市民的身体素质,推动群众体育活动,完善城市知名度有重要意义。

  项目内容:设全程、半程马拉松男子、女子国际组、市民组比赛;10 公里男子、女子比赛;4公里比赛;老年人健康走。

  前三名奖杯:800元×3面×3组=7200元4-8名牌匾:50元×5面×3组=750元奖金:30000元(2)办公费用:5000元(3)裁判员、医务人员补助费:73000元裁判员:100元×50人×10节=50000元医务人员:460元×5人×10节=23000元(4)大会用水:1000元2、竞赛、场地组:82320元(1)场租:4000元×15天=60000元(2)器材:22320竞赛及裁判器材:2000元比赛用球:60元×40个=2400元网兜:30元×4个=120元裁判台租用:200元×8个=1600元蜂鸣器租用:200元×8个=1600元号码布、扣针等:50元×100队=5000元队名牌:10元×100队×2套=2000元成绩公布栏:300元×2幅=600元器材运输:500元×4次=2000元秩序册、成绩册:20元×200本=4000元应急药品:1000元3、宣传组:52000元背景桁架及喷绘:5000元围挡A板喷绘:50元×30块=1500元横幅:300元×5条=1500元租用音响:1000元×15天=15000元媒体劳务:200元×20人=4000元宣传费用:25000元申报理由:气排球运动在我市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该赛事为我市传统赛事和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均吸引大批爱好者参加,成为气排球运动爱好者每年必参加的盛会。

  项目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中发[2002]8号《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37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申报理由: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完善并落实各项激励和保障政策,切实维护运动员切身利益,为区运会适龄优秀运动员参加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提供训练保障。

  项目资料及依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四年一届运动会,全区14个市必须参加.推动《奥运争光计划》的贯彻落实,为优秀运动员提供训练保障,确保南宁市在区运会上的优势,

  项目内容:举办南宁市第十届运动会费用其中各项目办赛经费10万元,共计70万元(篮球、足球、羽毛球、气排球、田径、乒乓球、网球),场地租金10万元,裁判员费用20万元。

  申报理由: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完善并落实各项激励和保障政策,切实维护运动员切身利益,为区运会适龄优秀运动员参加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提供训练保障。

  项目资料及依据:为南宁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四年一届运动会。推动《奥运争光计划》的贯彻落实,为优秀运动员提供训练保障,确保南宁市在区运会上的优势,

  申报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积极推进我市体育事业蓬勃开展。

  项目预算:办公室:5300元(办公费用1500元;获奖证书1000元;定做奖杯600元;奖牌牌匾500元;道德风尚奖牌匾1300元;车辆通行证200元;工作证件200元)。

  竞赛组:131700元(办公费用1000元;奖金80000元;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及内页设计5400元;编印秩序册1000元;编印成绩册300元;裁判长、副裁判长补助3600元;裁判员补助20000元;技术代表4800元;仲裁3600元;编排记录2000元;后期数据审核、复核、整理、上报误餐费:6500元;比赛用球3000元;器材租赁500元)。

  宣传招商组:23300元(宣传海报500元;主背景板5000元;喷绘横幅800元;报纸媒体报道5000元;媒体记者劳务费4000元;宣传横幅40条×200元=8000元)。

  场地后勤组:39700元(礼仪1000元;主持人1200元;医务人员2000元;大会用水500元;大会交通1000元;运动员保险5000元;音响租赁1000元;场地租金18000元;工作人员误餐费:5000元;器材搬运:5000元)。

  申报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积极推进我市体育事业蓬勃开展。

  项目预算:办公室:5300元(办公费用1500元;获奖证书1000元;定做奖杯600元;奖牌牌匾500元;道德风尚奖牌匾1300元;车辆通行证200元;工作证件200元)。

  竞赛组:81700元(办公费用1000元;奖金30000元;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及内页设计5400元;编印秩序册1000元;编印成绩册300元;裁判长、副裁判长补助3600元;裁判员补助20000元;技术代表4800元;仲裁3600元;编排记录2000元;后期数据审核、复核、整理、上报误餐费:6500元;比赛用球3000元;器材租赁500元)。

  宣传招商组:23300元(宣传海报500元;主背景板5000元;喷绘横幅800元;报纸媒体报道5000元;媒体记者劳务费4000元;宣传横幅40条×200元=8000元)。

  场地后勤组:39700元(礼仪1000元;主持人1200元;医务人员2000元;大会用水500元;大会交通1000元;运动员保险5000元;音响租赁1000元;场地租金18000元;工作人员误餐费:5000元;器材搬运:5000元)。

  申报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积极推进我市体育事业蓬勃开展。

  项目预算:办公室:5300元(办公费用1500元;获奖证书1000元;定做奖杯600元;奖牌牌匾500元;道德风尚奖牌匾1300元;车辆通行证200元;工作证件200元)。

  竞赛组:81700元(办公费用1000元;奖金30000元;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及内页设计5400元;编印秩序册1000元;编印成绩册300元;裁判长、副裁判长补助3600元;裁判员补助20000元;技术代表4800元;仲裁3600元;编排记录2000元;后期数据审核、复核、整理、上报误餐费:6500元;比赛用球3000元;器材租赁500元)。

  宣传招商组:23300元(宣传海报500元;主背景板5000元;喷绘横幅800元;报纸媒体报道5000元;媒体记者劳务费4000元;宣传横幅40条×200元=8000元)。

  场地后勤组:39700元(礼仪1000元;主持人1200元;医务人员2000元;大会用水500元;大会交通1000元;运动员保险5000元;音响租赁1000元;场地租金18000元;工作人员误餐费:5000元;器材搬运:5000元)。

  申报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积极推进我市体育事业蓬勃开展。

  项目预算:办公室:5300元(办公费用1500元;获奖证书1000元;定做奖杯600元;奖牌牌匾500元;道德风尚奖牌匾1300元;车辆通行证200元;工作证件200元)。

  竞赛组:81700元(办公费用1000元;奖金30000元;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及内页设计5400元;编印秩序册1000元;编印成绩册300元;裁判长、副裁判长补助3600元;裁判员补助20000元;技术代表4800元;仲裁3600元;编排记录2000元;后期数据审核、复核、整理、上报误餐费:6500元;比赛用球3000元;器材租赁500元)。

  宣传招商组:23300元(宣传海报500元;主背景板5000元;喷绘横幅800元;报纸媒体报道5000元;媒体记者劳务费4000元;宣传横幅40条×200元=8000元)。

  场地后勤组:39700元(礼仪1000元;主持人1200元;医务人员2000元;大会用水500元;大会交通1000元;运动员保险5000元;音响租赁1000元;场地租金18000元;工作人员误餐费:5000元;器材搬运:5000元)。

  申报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积极推进我市体育事业蓬勃开展。

  项目预算:办公室:5300元(办公费用1500元;获奖证书1000元;定做奖杯600元;奖牌牌匾500元;道德风尚奖牌匾1300元;车辆通行证200元;工作证件200元)。

  竞赛组:81700元(办公费用1000元;奖金30000元;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及内页设计5400元;编印秩序册1000元;编印成绩册300元;裁判长、副裁判长补助3600元;裁判员补助20000元;技术代表4800元;仲裁3600元;编排记录2000元;后期数据审核、复核、整理、上报误餐费:6500元;比赛用球3000元;器材租赁500元)。

  宣传招商组:23300元(宣传海报500元;主背景板5000元;喷绘横幅800元;报纸媒体报道5000元;媒体记者劳务费4000元;宣传横幅40条×200元=8000元)。

  场地后勤组:39700元(礼仪1000元;主持人1200元;医务人员2000元;大会用水500元;大会交通1000元;运动员保险5000元;音响租赁1000元;场地租金18000元;工作人员误餐费:5000元;器材搬运:5000元)。

  申报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积极推进我市体育事业蓬勃开展。

  项目预算:办公室:5300元(办公费用1500元;获奖证书1000元;定做奖杯600元;奖牌牌匾500元;道德风尚奖牌匾1300元;车辆通行证200元;工作证件200元)。

  竞赛组:81700元(办公费用1000元;奖金30000元;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及内页设计5400元;编印秩序册1000元;编印成绩册300元;裁判长、副裁判长补助3600元;裁判员补助20000元;技术代表4800元;仲裁3600元;编排记录2000元;后期数据审核、复核、整理、上报误餐费:6500元;比赛用球3000元;器材租赁500元)。

  宣传招商组:23300元(宣传海报500元;主背景板5000元;喷绘横幅800元;报纸媒体报道5000元;媒体记者劳务费4000元;宣传横幅40条×200元=8000元)。

  场地后勤组:39700元(礼仪1000元;主持人1200元;医务人员2000元;大会用水500元;大会交通1000元;运动员保险5000元;音响租赁1000元;场地租金18000元;工作人员误餐费:5000元;器材搬运:5000元)。

  申报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积极推进我市体育事业蓬勃开展。

  项目预算:竞赛组:80000元(办公费用1000元;奖金30000元;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及内页设计3700元;编印秩序册1000元;编印成绩册300元;裁判长、副裁判长补助3600元;裁判员补助20000元;技术代表4800元;仲裁3600元;编排记录2000元;后期数据审核、复核、整理、上报误餐费:6500元;比赛用球3000元;器材租赁500元)。

  立项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提出的加快建设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借助“”平台深化与东盟国家及其他地区的合作交流。高质量承办各类国际赛事,精心组织策划大型对外交流活动,提升南宁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丰富“南宁渠道”内涵,主动融入中国与东盟全方面、宽领域、多层次合作,并推动龙舟运动开展。

  项目内容:竞赛办公费5000元(包括办公用品、比赛用水、裁判用品等);秩序册、成绩册、竞赛用表印刷费5000元;器材费:30000元;场地搭建费:50000元;安保人员费用:50000元;宣传费:背景板制作5000元;横额制作10条3000元;气拱门、飘空气球:17000元;新闻媒体:30000元,裁判员酬金30000元;交通费5000元;奖品及奖金:120,000元;水文安全监测519000元。

  项目目标:龙舟赛是深受南宁市市民喜爱的运动之一,通过举办国际级龙舟赛,引导更多市民参加体育健身,增强市民身体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强中国与东盟各国的联系,提升我市国际知名度。

  立项依据: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提出的加快建设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借助“”平台深化与东盟国家及其他地区的合作交流。高质量承办各类国际赛事,精心组织策划大型对外交流活动,提升南宁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丰富“南宁渠道”内涵,主动融入中国与东盟全方面、宽领域、多层次合作,并推动足球运动开展。

  项目内容:赛制包括预赛、决赛阶段。竞赛办公费2000元(包括办公用品、比赛用水、裁判用品等);秩序册、成绩册、竞赛用表印刷费4000元;器材费:5000元,宣传费:主席台:5000元;横额制作10条2000元;背景板制作20000元;新闻媒体:20000元,场租费100000元;裁判员酬金30000元;交通费52000元;安保费用:60000元;奖金及奖品:300000元。

  项目目标:加强中国(南宁)与东盟各国的紧密联系,为区域足球运动搭建运动平台,促进区域足球运动水平提高,促进我市足球运动氛围良性发展,打造南宁运动名片,提升国际知名度。

  立项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提出的加快建设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借助“”平台深化与东盟国家及其他地区的合作交流。高质量承办各类国际赛事,精心组织策划大型对外交流活动,提升南宁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丰富“南宁渠道”内涵,主动融入中国与东盟全方面、宽领域、多层次合作,并推动羽毛球运动开展。

  项目内容:赛制包括预赛、决赛阶段。竞赛办公费3000元(包括办公用品、比赛用水、裁判用品等);秩序册、成绩册、竞赛用表印刷费;4000元;宣传费:背景板制作20000元;横额制作10条3000元;新闻媒体:20000元,场租费50000元;裁判员酬金50000元;交通费30000元;奖品及奖金:120000元。

  项目目标:羽毛球运动,深受南宁市市民热爱,通过举办此项赛事,将积极推动我市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蓬勃发展,增强市民身体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项目内容:围棋公开团体赛、公开个人赛、女子个人赛,桥牌国际组和国内组公开队式赛、名人双人赛、公开双人赛,象棋公开组个人赛。

  项目预算:竞赛办公费5000元(包括办公用品、比赛用水、裁判用品等);秩序册、成绩册、竞赛用表印刷费10000元;器材费:30000元;场租费:150000元;安保费用:50000元;宣传费:背景板制作10000元;横额制作25条5000元;新闻媒体:30000元,裁判员酬金30000元;境外运动员食宿费:100000元;交通费30000元;奖品及奖金:150,000元

  项目资料及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建设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打造“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借助“”平台深化与东盟国家及其他地区的合作交流。高质量承办各类国际赛事,精心组织策划大型对外交流活动,提升南宁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丰富“南宁渠道”内涵,主动融入中国与东盟全方面、宽领域、多层次合作。

  项目目标:棋牌赛是智力运动的竞赛,通过举办国际级棋牌赛事,增进各国运动员的交流和学习,提高棋牌竞技的整体水平,加强中国与东盟各国的联系,提升我市国际知名度。

  立项依据: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体育局等6部门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我市青少年足球水平发展,为中国足球运动后备人才注入新鲜血液。

  项目内容:赛制包括预赛、决赛阶段。竞赛办公费2000元(包括办公用品、比赛用水、裁判用品等);秩序册、成绩册、竞赛用表印刷费3000元;器材费:5000元,宣传费:横额制作10条2000元;背景板制作2000元;新闻媒体:2000元,场租费62000元;裁判员酬金10000元;交通费500元;奖杯:4500元,牌匾制作:3500元,奖品及证书3500元。

  项目目标:积极推动我市足球运动的发展,通过举办此项赛事,引导更多市民参加体育健身,增强市民身体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为高一级运动队发现和储备人才。

  立项依据: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国篮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篮球的实施意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体育局等6部门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篮球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我市青少年篮球水平发展,为中国篮球运动后备人才注入新鲜血液。

  项目内容:赛制包括预赛、决赛阶段。竞赛办公费2000元(包括办公用品、比赛用水、裁判用品等);秩序册、成绩册、竞赛用表印刷费3000元;器材费:5000元,宣传费:横额制作10条2000元;背景板制作2000元;新闻媒体:2000元,场租费62000元;裁判员酬金10000元;交通费500元;奖杯:4500元,牌匾制作:3500元,奖品及证书3500元。

  项目目标:积极推动我市足球运动的发展,通过举办此项赛事,引导更多市民参加体育健身,增强市民身体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为高一级运动队发现和储备人才。

  立项依据: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我市青少年田径水平发展,为中国篮球运动后备人才注入新鲜血液。

  项目内容:赛制包括预赛、决赛阶段。竞赛办公费2000元(包括办公用品、比赛用水、裁判用品等);秩序册、成绩册、竞赛用表印刷费3000元;器材费:5000元,宣传费:横额制作10条2000元;背景板制作2000元;新闻媒体:2000元,场租费62000元;裁判员酬金10000元;交通费500元;奖杯:4500元,牌匾制作:3500元,奖品及证书3500元。

  项目目标:积极推动我市足球运动的发展,通过举办此项赛事,引导更多市民参加体育健身,增强市民身体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为高一级运动队发现和储备人才。

  立项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草案)桂体竞﹝2017﹞10号》,为做好南宁市代表队参加第十四届区运会的队伍选拔工作,促进南宁市竞技体育发展。

  可行性:羽毛球在南宁市具备有强大的群众基础,覆盖人群范围广,青少年羽毛球的培训和赛事活动常年开展。

  其中:办公费用:2000元,证书奖杯制作:5000元,工作人员补助:4000元,其他机动开支:1000元

  其中:竞赛及裁判用品:3000元,秩序册、工作证等:2000元,裁判费:10000元,其他机动开支:1000元

  其中:医务人员:1000元,比赛用水:2000元,场地租金及布置:8000元,音响租用:3000元。

  立项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草案)桂体竞﹝2017﹞10号》,为做好南宁市代表队参加第十四届区运会的队伍选拔工作,促进南宁市竞技体育发展。

  可行性:跆拳道在南宁市具备有强大的群众基础,覆盖人群范围广,青少年跆拳道的培训和赛事活动常年开展。

  其中:办公费用:2000元,证书奖杯制作:5000元,工作人员补助:4000元,其他机动开支:1000元

  其中:竞赛及裁判用品:3000元,秩序册、工作证等:2000元,裁判费:10000元,其他机动开支:1000元

  其中:医务人员:1000元,比赛用水:2000元,场地租金及布置:8000元,音响租用:3000元。

  立项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草案)桂体竞﹝2017﹞10号》,为做好南宁市代表队参加第十四届区运会的队伍选拔工作,促进南宁市竞技体育发展。

  可行性:游泳在南宁市具备有强大的群众基础,覆盖人群范围广,青少年游泳的培训和赛事活动常年开展。

  其中:办公费用:2000元,证书奖杯制作:5000元,工作人员补助:4000元,其他机动开支:1000元

  其中:竞赛及裁判用品:3000元,秩序册、工作证等:2000元,裁判费:10000元,其他机动开支:1000元

  其中:医务人员:1000元,比赛用水:2000元,场地租金及布置:8000元,音响租用:3000元。

  项依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会,积极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精神,选拔我市代表队人才。

  项目内容:通过比赛检验促进我市青少年足球项目的开展,推广和提高青少年足球运动水平,发现选拔我市备战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的足球项目人才,甚至向自治区优秀运动队、区体校输送体育苗子。

  申报理由:游泳是当前国家体育总局奥运会攻坚运动项目之一,是国家当前大力倡导的全民健身运动项目之一,爱好者广泛。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南宁市游泳协会在成功举办历年的全市性游泳比赛的基础上举办南宁市游泳公开赛,将是一次全市性规格最高、参赛人数最多的一项体育赛事,必将打造成为南宁市的一项体育品牌赛事。

  申报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积极推进我市体育事业蓬勃开展。

  1.办公费用:5000元(①办公用品2200元,②大会用水2000元,③邀请函制作及邮费500元,④请柬制作300元)

  2.宣 传 费:小计:29830元(①横幅标语:2条×180元/条=360元,②条幅:16条×120元/条=19200元,③新闻记者费:20人×100元/人×2次=4000元,④龙狮队表演费:1650元,⑤气拱门:3000元,⑥背景喷绘:1620元)

  3.秩序册、成绩册5500元(1.秩序册200本×10元/本=2000元,2.成绩册100本×10元/本=1000元,3.比赛用表50本×50元/本=2500元

  4.奖杯、牌匾制作6650元(①奖牌制作:400个×20元/个=1200元,②锦旗制作:9面×50元/面=450元;③证书:1000个×5元/个=5000元);

  申报理由:通过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投入,为市民提供体育公共服务,带动体育消费,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项目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中发[2002]8号《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37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桂发[200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大幅增加公共体育设施供给。

  申报理由:保障体育场安全运行,消除用电、消防安全隐患,保证体育运动爱好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安全舒适的运动环境。

  项目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2014年46号文),创造优良环境,保证运动员及体育爱好者正常锻炼

  立项依据:根据2019年度马山县乔老河片区开发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及落实情况通知要求,安排该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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